屏山县以四个坚持系统谋划推动乡镇机构编制资源优化配置
按照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部署要求,屏山县委编办牵头以“四个坚持” 高站位系统谋划推动优化乡镇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工作。
农村工作暨巩固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会议
坚持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筑牢党的执政根基作为改革主线
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集成示范工作推进会
坚持历史唯物主义观,把优化乡镇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后半篇”文章置于屏山改革发展史和新发展格局中统筹考虑,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顶层与基层的关系,通过优化乡镇机构职能和编制配置、理顺管理体制,将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筑牢党的执政根基的制度安排落地落实。强化乡镇党委在同级各类组织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推动乡镇党委聚焦主责主业,集中精力抓党建、抓发展、抓治理、抓服务,更好领导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履行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民生保障等基本职能,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在城乡基层治理中的政治功能。
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基本原则
在优化乡镇机构编制资源配置过程中,始终坚持优化、协同、高效这一基本原则,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机构设置方面:按照省、市改革部署,在统一设置基层党建、综合行政执法、社会事务、便民服务4个机构的基础上,还结合屏山实际设置了社会事务、经济发展(或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城乡交通国土规划建设、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财政所、农业技术综合服务、农民工服务、文化体育和社会事务服务等工作机构。同时,还结合乡镇类型、发展定位、产业特色、人口规模等因素,因地制宜在县政府驻地屏山镇设置了产城发展、村镇建设服务工作机构,在文化旅游资源富集的中都、书楼、龙华3个省级“百镇建设行动” 试点镇设置了文化旅游服务机构。
屏山县屏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屏山县乡(镇)权责清单(2021版)的公告
职能配置方面:扎实做好乡镇扩权赋能,科学合理配置各类机构职能,力求有统有分、有主有次、权责一致、流程顺畅,全面实行“政事分开”,依法赋予党政综合办事机构行政管理职能和事业机构服务职能,强化事业机构的公益属性和服务功能,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机构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机构负责,着力打通机制不优、运行不畅等“梗阻”。
县委编办专题调研乡镇便民服务中心
力量统筹方面:完善派驻管理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加强乡镇对基层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派驻机构的指挥调度权,统筹使用县乡条块工作力量,着力解决“九龙治水”问题,构建起更加系统完备、更加科学规范、更加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和工作运行体系。强化乡镇便民服务和执法力量统筹,从各工作机构抽派相关人员入驻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残疾人服务、就业创业、退役军人服务、宅基地审批、林木采伐等审批服务事项实行“一窗办理”。 将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城管等县级部门的力量下沉乡镇,交由乡镇统一指挥调度使用,整合县乡两级执法力量,加强末端管控和源头治理,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目前,已下沉74名城管执法人员(含协管员)到屏山镇开展工作。
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和创新实践相统一
一是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严守机构编制管理底线红线,严格遵守和执行《***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四川省贯彻
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原则
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在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量内统筹设置乡镇党政机构,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建立考核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机构编制使用效益状况适时调整乡镇机构设置、编制数、领导职数,做到总量控制、有增有减、动态平衡,最大化发挥编制资源效能。在“瘦身”方面,按照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要求,将15个公安派出所调整为11个,被撤销的派出所将统一调整为警务室,机构精简幅度达36.3%。在“健身”方面,着力加强自然资源和规划、医疗卫生等领域机构建设和编制支持。在原7个片区国土资源所基础上调整设立了11个基层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整合县乡跨层级事业编制42名,相关人员全部下沉到基层,确保每个基层自然资源和规划所不少于3人;围绕县域医疗卫生资源优化调整,设立了屏山镇江北卫生院(屏山县人民医院江北分院),核定事业编制46名,同时增核中都镇等7个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20名,进一步充实基层医疗卫生技术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