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和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
在庆祝***成立100周年之际,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充分展现新时代老干部工作者的精神风貌,建设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老干部工作队伍,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对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按照《关于评选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推荐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为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老干部工作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集体和个人,包括从事老干部工作的兼职工作人员。
请各地各部门认真做好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各市推荐1个候选先进集体和1名候选先进个人,各省直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推荐1个候选先进集体或者1名候选先进个人。全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市和各部门推荐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评选出3个集体和8名个人,向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推荐。
二、评选条件
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应当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重点面向基层一线和长期从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同志。一般不推荐副厅局级以上单位和个人,县处级集体和个人原则上不超过分配名额的20%。
(一)“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对党忠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决策部署和******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批示精神,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离退休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勇于担当作为,锐意改革创新,勇于攻坚克难,狠抓工作落实。突出政治引领,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引导老同志发挥好优势和作用。用心用情、精准服务,提升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质量和水平。大力推进信息化精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新时代老干部工作高质量发展。
3.领导班子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民主集中制,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4.党的建设和老干部工作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团结协作、积极向上,奋斗奉献、干事创业,风清气正、正气充盈,未发生违纪违法和影响恶劣的事件,得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肯定和老同志的称赞。
(二)“全国先进老干部工作者”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对党忠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决策部署和******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批示精神,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离退休干部工作方针政策,自觉弘扬“安专迷”精神,真心热爱老干部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敬爱致恭地尊重老同志、全心全意地服务老同志,精通离退休干部工作政策和业务,善于处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任劳任怨,本职工作成绩突出。
3.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得到老同志和本单位干部群众的信任和赞扬。
4.推荐对象优先从连续从事离退休干部工作5年以上的工作人员中产生。
三、推荐评选程序
(一)提出拟推荐对象。推荐单位按照推荐条件和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适当方式,充分听取党员干部和老同志意见,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遴选,经政治审核后提出拟推荐对象,于7月20日前向全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初审材料。拟推荐对象须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初审材料包括:初审推荐工作报告(内容为推荐过程、对拟推荐对象进行审核、集体研究、公示等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拟推荐对象审批表(主要先进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表述,要求文字通顺、事迹突出,用典型事例说话,字数2500字左右)。
(二)初审。全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对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初审,向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我省拟推荐对象。
(三)报送正式推荐对象。根据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反馈意见,在深入考察并按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及省级公安部门等意见基础上,全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我省正式推荐对象,在省级范围内(陕西老干部工作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和简要事迹。公示无异议后,向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我省复审材料。复审材料包括正式推荐对象考察公示情况报告、征求意见情况、公示报样等。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按时高质量报送推荐材料,确保工作进度,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所有推荐材料请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8份,电子版材料可报送U盘或光盘。请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表格,不得随意改变格式。填表说明和有关表格可从“陕西老干部工作网”(网址http://www.sxlgj.gov.cn/)。推荐材料报送至省委老干部局,地址:西安市雁塔路南段10号,邮政编码710054,联系电话:029-63907617、63907618。
在推荐评选过程中,要切实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评选条件,彰显时代特色,树立鲜明导向,严肃评选纪律。要坚持政治标准,对有违纪违法情况的一律不得推荐。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集体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对于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成立全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委老干部局综合处,负责处理评选表彰工作的具体工作。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老干部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扎实做好推荐、评选和宣传等工作。要以推荐评选为契机,大力宣传老干部工作先进典型事迹,激励引导广大老干部工作者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学习先进、争当先进,奋斗奉献、干事创业,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更加优异的成绩。要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老干部工作部门自身建设特别是政治建设,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增进敬重老同志的政治情感,增强服务老同志的政治自觉,提高引导老同志的政治能力。要着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工作队伍,不断提升政治素养、政策水平、专业能力、实践本领,不断推进新时代老干部工作高质量发展,让***放心,让老同志满意。
***:1.全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2.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
3.全国先进老干部工作者审批表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中共陕西省委老干部局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6月24日
***1
全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一、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程引弟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老干部局局长
副组长:陈晓东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蔡永杰 省委老干部局副局长
成 员:祁翠娅 省委老干部局综合处处长
张 倩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彰奖励办公室主任
赵彦龙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彰奖励办公室副主任
张勇宁 省委老干部局综合处副处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祁翠娅(兼)
张 倩(兼)
具体工作由省委老干部局综合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