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旅游和体育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协调实施全县旅游发展规划,促进旅游产业发展。
2、指导旅游资源开发、重大旅游项目规划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旅游安全、旅游应急救援、旅游环境综合治理、乡村旅游开发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3、组织开展珙县整体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旅游项目、旅游产品市场推荐活动;指导重点旅游企业发展、旅游项目开发以及招商引资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5、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培育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二)2017年主要工作
1、继续推进旅游标准化建设工作,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加强旅游工作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旅游规划,重点围绕拓展周边市场,强化旅游宣传营销,积极开展培训。
2、切实推进村级农民健身工程项目建设。积极筹办好各种赛事。确保全县职工运动会的有序进行,继续打造珙县男子篮球俱乐部联赛,举办乒乓球四省邀请赛、健身舞大赛、棋王争霸赛等体育赛事。
二、部门概况
(一)内设机构
珙县旅游和体育局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属非独立核算机构体育中心是财政全额补助的事业单位。其中,局机关内设三个机构,分别是行政办公室、旅游股、体育股。
(二)人员编制和实有数
编制总数 15人,其中:行政编制10 人,事业编制4 人,工勤编制 1 人。实有职工 11人,其中:行政8 人,事业 3人,缺编3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总额为218.97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12.81万元,非税收入安排6.16万元。安排支出预算218.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8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5.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74万元;项目支出106.16 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包括运转类项目6.16 万元,事业类项目100 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4.0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9万元。主要用于:本机构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4.3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7.7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旅游业发展标准化建设、景区及旅游品牌创建、旅游营销宣传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59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减少1%。其中:公务接待费2.7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减少1%。主要原因是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减少1%。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务用车改革后,公车数量减少和加强公车管理,相应减少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费用。目前,我部门保留公务用车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用车0辆。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
***:珙县旅游和体育局预算公开报表
珙县旅游和体育局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