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珙县生态环境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生态环境局职能简介。
宜宾市珙县生态环境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投资管理,对全县环境污染防治、核安全和辐射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开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工作, 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县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县重大环境问题,落实全县污染物减排工作。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生态保护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二)县生态环境局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坚持生态优先,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六策并举,持续抓好“散乱污”企业整治、扬尘管控、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全面开展矿山矿企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着力解决全县矿山矿企生态环境破坏突出问题,实现矿山开采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结合灾后重建工作,加大南广河、洛浦河、巡场河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全面提升乡镇污水处理能力,确保河流水质稳定达标,真正把我县打造成“天更蓝、水更清,生态更美好”的绿色家园。二是坚持民生优先,着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强力推进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强烈的责任,驰而不息抓好问题整改,构建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强化百姓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限时办结,有力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三是坚持严格执法,持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深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采取暗访暗查、突击抽查、专项检查相结合,加强现场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力度。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和司法联动机制,严厉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并发挥全县环保监督员作用,畅通投诉渠道,及时有效打击、查处违法行为,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四是坚持能力提升,全力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持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队伍能力。切实增强监测、执法、应急、科研等支撑力量,充实人员。强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环境应急基础能力和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实现环境风险源、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环境应急物资及环境风险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的动态化管理;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第一时间回应群众关切,及时准确公布信息,做好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及应急处置,防止因企业违法排污或其他突发事件引发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全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五是坚持党建引领,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以党建引领促进环保工作开展,形成“紧扣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互动循环的良好工作格局。巩固和深化党史学习主题教育中形成的学习教育、为民服务、清正廉洁等成果。以服务绿色发展为宗旨,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效率为重点,深入践行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锻造敢担当善作为的优良作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我县各项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落地见效。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生态环境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生态环境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生态环境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568.08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47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较去年增加了公积金基数。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生态环境局2021年收入预算568.0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8.0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生态环境局2021年支出预算万元568.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4.08万元,占78.17%;项目支出124万元,占21.8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生态环境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68.08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47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较去年增加了公积金基数。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8.08万元、年财政拨款资金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6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62.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1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生态环境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68.0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4.47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较去年增加了公积金基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27万元,占比6.91%;卫生健康支出15.65万元,占比2.75%;节能环保支出462.97万元,占比81.50%;住房保障支出50.19万元,占比8.8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52.2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77万元,主要用于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
3. 节能环保(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33.74万元,主要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工作。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9.2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7.1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7.9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0.5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0.0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50.1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生态环境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44.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0.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3.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生态环境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9.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15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县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预算与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保障环境保护管理、监察、监测及应急处理等相关环保工作按规定支出的公务接待正常开支。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4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15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环境保护管理、监察及应急处理等环境保护日常工作的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生态环境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生态环境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县生态环境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3家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2.68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46.89万元,下降67.40%。主要原因是:今年机关运行经费统计口径为各部门下属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日常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县生态环境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县生态环境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非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购置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1年县生态环境局的24个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其中有0个项目,因项目内容***(敏感),不予主动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9.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1年县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