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进一步加强敬老院管理
2015年,县民政局为进一步提升全县敬老院管理工作水平,切实保障五保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和安全。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敬老院管理服务工作是社会福利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敬老院管理工作,保障五保对象基本权益,是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扶危济困”传统美德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各机构要从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敬老院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全面规范管理运行
(一)健全工作管理制度
按照管理规范化、服务标准化的要求,制定敬老院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和敬老院民主管理、院务公开、财务管理、安全保卫、卫生保洁、会议学习、后勤保障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规章制度,完善保健、护理、康复等服务规程。建立对管理服务工作的考核评比和奖惩制度,考核结果与工作人员报酬、续聘挂钩。县民政局对敬老院实行等级评定和等级管理,对通过考核获得先进称号的敬老院予以表彰奖励,对未达标的敬老院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二)规范设施设备标准
统一制定敬老院功能配置、房内设施和日常生活用品配备标准。合理布局敬老院厨房、饭厅、浴室、活动室、医务室等公共设施,配齐房间内部基本设施设备,定期为集中供养对象添置、更新服装和床上用品,确保衣被干净、整洁、暖和。对功能配套、设施设备及日常生活用品配备达不到基本标准的敬老院,要按照标准整改完善,确保供养对象的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