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四个进一步强化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加快推进工贸行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我县采取“四个进一步” 措施,强化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提高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进一步强化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工作措施,切实把安全管理的责任落实到企业、到岗位、到职工,坚决防范工贸企业事故发生。
二是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各类传媒的作用,加大对工贸行业安全管理与执法监督的宣传力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组织职工播放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警示片。持续深化工贸行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加大对工贸行业作业场所的危险因素、防范技能以及相关作业规定等的宣传教育培训,提高企业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是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监督工贸企业深入开展工贸行业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所有企业都必须认真全面辨识掌握本企业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管理台账,对排查出来安全隐患,逐个建立整改监控档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作业审批制度,在每个作业场所或设备附近设置清晰、醒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识,标明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警示安全风险,制定作业现场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防护装备,开展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提高有关人员对作业场所风险的认识,加强现场安全监护,发生意外进行科学施救,杜绝盲目施救。
四是进一步强化监督执法。将工贸企业纳入日常监管执法,融入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和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等工作中。对管辖内工贸企业的重组、改制、控股、收购等情况及时掌握、持续完善,实行动态管理,按照“一地一册、一企一表”要求,完善监管台帐。切实做到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台帐、监管责任“全覆盖、无死角”。 加强对工贸行业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督查力度,通过执法检查、暗访抽查、回访检查等方式,有效推动企业落实工贸行业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构建工贸企业管理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