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三强化三到位全面提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效能
蓬安县始终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作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头戏”,坚持以“三强化、三到位”为工作思路,不断提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质效,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强化优先配置,仲裁基础到位。我县始终坚持将最精锐的工作力量、最优质的办公资源、最先进的庭审设备优先配置到仲裁院,配备专职仲裁员8名、兼职律师2名,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率先实施仲裁庭标准化建设,投入26万元参照法院标准,全面建成标准化接待室、调解室、档案室、全高清数字仲裁庭,已于2018年8月底全面实现全市远程观摩现场庭审活动。
二是强化规范程序,依法庭审到位。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等仲裁法规政策,从严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仲裁庭纪律,精准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严守仲裁庭调查、举证、质证、辩论、调解、裁决工作流程,全面做到庭审程序合法规范。要求仲裁员统一着装、佩戴胸徽,规范仲裁言语,全面做到装饰庄严、言行庄重,充分彰显准司法特色。
三是强化三方办案,公平裁决到位。该县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创新办案方式,坚持人社、工会、经科信三方联动,共同参与,一同调查取证,一同分析案情,一同从事合议裁决,做到“三个不”:即人社部门不包办,经科部门不护短,工会代表不越权,全面做到仲裁办案公平公正,有效化解劳动人事争议,不断提升用工双方获得感、安全感。今年来,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调处争议案件35件,涉及劳动者40人,涉案金额96.75万元,在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100%,“三方”人员组庭率达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