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车辆回收处置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报废车辆回收处置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为规范报废车辆回收处置行为,加强报废现场监督管理,确保国资收益最大化,县国资中心经上级批准,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在南充市范围内择优确定一家“报废车辆回收处置”服务商,经营期限为一年。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南充市(含三区六县)工商部门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
2.供应商必须具有报废汽车回收业务相应资质条件,并在公安机关备案;
3.在南充市(含三区六县)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拆解场地。
4.具有完善的服务体系和良好的服务记录,具备必要的拆解设备和消防设施,没有出售报废汽车、报废“五大总成”、拼装车等违法经营行为记录,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有回收处置报废车辆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
5.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违反《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的行为,无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记录;
6.供应商提供行业主管部门近期开具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相关材料,至少提供二份近三年的业绩证明(2016年1月1日以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同一家母公司下多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只接受报名时间最早的公司;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9日8:30至7月25日18:00(法定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营山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办公室。
3.报名携带资料及其他有关事项:
报名时请携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无违法经营承诺函及资质证书、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相关材料、业绩证明、银行开户许可证及以上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报名时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联系电话:0817—5050806 151****5633
营山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