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城乡环境确保权属规范
为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会议精神,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要求。10月19日上午,县国土资源局与三蛟乡党委、政府商讨污水处理厂用地事宜,计划在10月底之前组卷完善用地审批,确保按时用地。
首先,明确了项目用地方式。对所占土地已报征为国有土地的,按国有划拨方式进行供地;对未报征的乡镇污水处理厂,一律按乡镇公益设施用地立项建设实施,办理集体建设用地占地审批手续,相关权属办理至当地政府。其次,明确项目用地手续完善方式。由县水务局、环保局组织,乡政府提出用地申请、立项批复、规划条件通知书、用地红线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相关资料;对占用一般耕地的,由项目地乡镇政府向县国土局出具书面耕地占补平衡承诺函。最后,三蛟国土所按照集体土地占用所需资料清单组卷,办理集体建设用地占用办理审批手续。
县水务局、环保局组织国土、住建、乡镇政府配合,做好项目用地的勘测定界工作,防止出现土地权属纠纷。乡镇政府与被征地社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落实土地补偿,防止出现征地补偿纠纷。确保按时组卷完善用地审批,保证用地权属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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