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台镇矛盾纠纷多元化大调解工作责任分工实施方案
玉台镇矛盾纠纷多元化大调解工作责任分工实施方案
按照省、市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大调解工作要求和相关文件精神,为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全面推进多元化大调解工作创新发展,结合我镇实际,落实各部门工作责任,现就我镇深化多元化大调解工作责任分工提出以下方案:
一、健全组织机构
1、镇成立矛盾纠纷多元化大调解中心。镇党委书记任中心主任。大调解中心下设办公室,由具体负责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工作的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2、细化分类、分层、分级调解,完善衔接联动机制。针对社会矛盾纠纷出现的新特点、新趋势和大调解工作实践中遇到的新问题、新要求,在充分调解基础上,健全多元化大调解组织网络,进一步明确多元化调解工作责任主体,实行镇、村联动及源头化解措施,督促推动调解工作落实。
二、责任分工
(一)全面加强矛盾纠纷滚动排查,持续开展“攻坚破难”化解行动。(责任单位:镇多元化大调解办、各村民委员会、镇属各单位)。
(二)加强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工作。
(1)农村集体土地占用、征用调解工作。(责任单位:水观国土所、镇大调解办),研究提出健全农村集体土地征用纠纷专业调解组织网络,完善“调解跟着项目走”联动机制和源头防范化解对策措施意见。
(2)土地流转纠纷调解工作,(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各村民委员会)。分析研究农村土地流转纠纷现状、特征及趋势,掌握全镇土地流转纠纷排查化解及重点地区动态,从而推动农村土地流转纠纷专业调解工作。
(3)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工作。(责任单位:水观司法所、镇劳动保障所)。
(4)医疗纠纷调解工作。(责任单位:镇卫生院、镇大调解办)。
(5)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工作。(责任单位:水观派出所联合执法中队、市交警三中队、水观司法所、镇交管办)。总结依托交警大队工作平台,健全调解体系,规范完善交通事故纠纷专业调解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化解交通事故纠纷效率。
(6)治安纠纷调解工作。(责任单位:水观派出所、镇大调解办、各村民委员会)。针对因民间纠纷引发的情节较轻的治安案件调解,认真研究“110”警务,基层派出所与司法所等协调联动的“公调对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辖区人民调解组织与公安派出所“无缝对接”联动工作平台。
(7)消费纠纷调解工作。(责任单位:镇大调解办、水观市场监管所)。
(8)校园及周边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责任单位:镇中心校、镇大调解办、水观派出所)。
(9)边界纠纷调解工作。(责任单位:各村民委员会、镇大调解办)。
(三)夯实多元化大调解常态基础,提高精细化管理效率。
规范调解组织管理,规范排查调解台账,完善网络信息平台,强化工作保障落实,强化队伍建设,强化法制教育宣传。(责任单位:镇多元化大调解中心、水观司法所、水观派出所、各村民委员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工作领导。责任分工落实情况,要作为2018年各部门多元化大调解工作目标考核主要内容。
(二)认真研究,细化措施。全面推行诉非衔接调解工作是今年深化多元化大调解体系工作的重要载体,各责任单位要针对重点领域调解工作分工,并认真研究。
(三)统筹协调,注重实效。巩固提升多元化大调解“五进”活动成效,注重源头防范化解,注重联动机制建设,注重调解工作实效,着力在源头上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四)掌握情况,畅通信息。
(五)加强调研,督促指导。仅仅围绕市委、市府工作大局,结合系统和部门实际,加强对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现状、特点、趋势的调查研究,提早发现、提早预警、提早落实防范、化解、稳控措施。
附:玉台镇矛盾纠纷多元化大调解中心成员名单
***:
玉台镇矛盾纠纷多元化大调解中心成员
名 单
主 任:苟君尧 镇党委书记
副主任:马 旭 镇长
郑良军 镇纪委书记
成 员:蒋太飞 镇人大主席
蒲树郁 副镇长
冯元伟 镇民政所所长
李正银 镇计生办主任
黎晓兵 镇宣传文化中心主任
何云峰 镇党政办主任
郑 镒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王小波 镇综治办负责人
陈 刚 镇畜牧兽防站站长
王 勇 镇中心校校长
姜 海 镇卫生院院长
罗发明 水观派出所驻乡民警
李仕强 水观司法所法律工作者
镇多元化大调解中心下设办公室(简称镇多元化大调解办),由郑良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镇多元化大调解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