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对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518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使用管理的建议》(第518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对产业扶持基金的宣传力度”的建议
根据省财政厅、省扶贫移民局印发的《设立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的总体方案》(川财办〔2016〕44号),我市于2016年12月底启动建立了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基金建立后立即通过会议、广播、农民夜校、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在所有贫困村开展了全覆盖产业扶持基金政策的宣传宣讲活动。同时结合产业扶持基金管理实际,制定了扶贫基金政策业务培训方案,由财政部门安排专项培训经费,组织农业、扶贫等部门业务骨干,开展大规模的业务操作培训,编印了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培训教材和宣传资料,采取实务操作、政策宣讲、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将业务培训学习覆盖到县、到乡镇、到村组、到农户,充分让各级干部明白基金用于谁,让所有贫困户明白产业扶持基金该怎么用。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发挥各类宣传载体作用,让政策入脑入心。
二、关于“严格遵循产业扶持基金使用原则”的建议
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扶贫移民局印发的《四川省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川财办〔2017〕19号),明确了产业基金使用管理“公开透明、规范管理、注重绩效、滚动使用”的原则。我市坚持“聚焦贫困对象,循环滚动使用”要求,及时建立了长效滚动发展机制,采取先借后还、前清后借的方式,确保基金循环滚动发展。一是财政、扶贫、农业等部门多方联动,把好基金申请对象审核关,做到扶持对象精准;二是针对不同贫困户的需求,明确了使用额度和使用期限,不搞一刀切,做到因户因人施策;三是依托驻村帮扶干部、基层农技人员等,盘活村级资产、资源、资金,选好产业增收项目,做到扶持项目精准;四是严格实行扶持资金打卡到户制度,依托农村“一卡通”,严控现金支出,做到资金精准使用;五是采取基金与各类扶持资金打捆使用、股权量化、合作经营等模式,扶持贫困户发展产业、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做到脱贫成效精准。截至目前,739个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累计到位2.8亿元,达到省上规定的每个贫困村不低于30万元的标准规模,已累计使用2.15亿元,惠及14.72万贫困人口。
三、关于“规范产业扶持基金使用管理程序”的建议
我市严格执行《四川省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坚持做到产业扶持基金优先保障贫困户借款,只能用于贫困户或贫困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农村电商、农旅结合、农产品加工等产业,且按照脱贫不脱政策的原则,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后,在脱贫攻坚期间,即2020年前仍可申请使用产业基金发展产业。贫困村退出后,产业基金继续保留,并归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同时我市各县区按照省上产业扶持基金管理制度,结合脱贫攻坚实际,以方便贫困对象申请、做实审核程序、严格公告公示为目标,从申请时间、减少审批程序、缩短办结周期等环节入手,进一步修改完善了相应管理办法,简化基金扶持程序,优化基金申请资料,有效规范产业扶持基金使用管理程序。
四、关于“明确对产业扶持基金的监管责任”的建议
《四川省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是产业扶持基金监督管理的责任主体,财政部门牵头负责基金的使用监管,基金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我市按照“监督到位,管理规范,操作简便,服务为民”的原则,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了基金使用监管。一是完善基金管理办法,强化基金制度化监管。制定了《广元市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具体申请程序、补助标准和风险责任等。二是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强化基金动态化监管。实行扶贫基金使用月报、季报、年报制度,报表内容除资金到位情况外,还涵盖基金的使用金额、扶持对象数量等成效指标,通过随时掌握、汇总分析扶贫基金使用运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有关单位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扶贫基金运行管理。三是把基金使用管理情况纳入财政监督范围,由市财政局组建10个工作督导组,对扶贫基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财政监督全覆盖,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经常深入县区、村组对扶贫基金申请对象、办理程序、发放形式等开展巡查督导、监督检查;市脱贫攻坚办将产业扶持基金使用管理情况纳入脱贫攻坚每月督查暗访重要内容,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并督促各县区限时整改。四是把扶贫基金使用管理情况纳入对县区党委、政府脱贫攻坚考核体系指标,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和具体责任,确保有力有序推进扶贫基金使用管理工作。
感谢您们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请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
广元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2018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