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建立多测合一测绘机构名录库的公告
蓬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建立“多测合一”测绘机构名录库的
公 告
根据《遂宁市全面推行“多测合一”工作改革试点方案》(遂自然资规函〔2019〕112号)文件精神,为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工作有序开展,我县测绘市场实行管测分离,行政管理部门不直接承担测绘生产任务和参与市场竞争,测绘生产全面推向社会进行市场化操作。为规范我县测绘市场管理,保障测绘成果质量,实现动态管理,建立我县“多测合一”测绘机构名录库,完善公正公开、竞争有序的测绘市场服务体系,现将测绘机构名录库建立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的“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全县范围内所有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如应急工程、保密工程、抢险救灾工程和其他特殊工程等)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本公告所称的“多测合一”,是指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含产权登记)四个阶段中涉及的放验线测量、地形图测绘(修补测)、房屋产权面积预测绘、竣工地形图测绘、房屋建筑面积测绘、用地核实测量、地下管线测绘、不动产测绘(地籍测量、房屋产权面积测绘)等多个测绘工作。建设业主在“多测合一”名录库中择优选择一家测绘机构或由名录库中测绘机构组成的联合体承担,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避免重复测绘,提高测绘效率,减轻企业负担。
二、申请进入测绘机构名录库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良好诚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本县相关测绘管理制度及技术要求;接受蓬溪县测绘行政管理并签定承诺书,测绘项目全部上报测绘项目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测绘机构在1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应当包含放验线测量、地形图测绘(修补测)、房屋产权面积预测绘、竣工地形图测绘、房屋建筑面积测绘、用地核实测量、地下管线测绘、不动产测绘(地籍测量、房屋产权面积测绘)等测绘项目的专业资质,并在测绘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
(三)须在我县城设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县外测绘机构须在蓬溪设立分公司,在测绘资质管理系统备案审核通过后方可在我县范围内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测绘业务。
三、测绘机构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
“多测合一”测绘机构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首期名录库报名结束后,符合条件的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2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相关部门监督。公示期满即入库,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场所公告,接受建设业主选择。首期名录库建设成后,每满半年集中审查、更新一次名录库。首期名录库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1月11日止。
(一)未进入测绘机构名录库的测绘机构不得在我县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测绘业务,进入测绘机构名录库的测绘机构和从业人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本县相关测绘管理制度及技术要求,凡不遵守的测绘机构和从业人员,剔除我县测绘机构名录库,进入我县黑名单,不得在我县开展测绘业务,更不予采信其测绘成果。
(二)出现资质未按时年检、资质证书有效期满、资质年检不合格、测绘资质被降级、注销的测绘机构将剔除我县测绘机构名录库,不得继续承揽测绘业务,并不予采信其提供的测绘成果。
(三)因测绘数据错误或其他原因导致测绘成果不合格,由我县测绘管理部门责令整改。逾期未按要求整改,累计达到三次,或者不执行国家测绘标准、规范和规定,弄虚作假的测绘机构,剔除我县测绘机构名录库,进入我县黑名单,2年内不得在我县开展测绘业务,亦不予采信其测绘成果。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要求:申请入库的测绘机构可到蓬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准入申请表》,按申请表要求如实填写并将所需资料(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县内办公地点外貌照片等)1套整理装订成册。
(二)报名地址:蓬溪县赤城镇政通街88号蓬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股(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
(三)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四)联系人:廖先生,联系电话:150****3377。
特此公告。
蓬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