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蓬溪县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战略指示精神,加强全县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统筹协调,县政府决定成立蓬溪县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黄亚军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淼 霖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张 博 副县长
刘定华 副县长
张 萌 副县长
成 员:姜 文 县政府办主任
张建军 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王光涛 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张 杰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蒋 勇 县发改局局长
聂书明 县经科局局长
谭 勇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陈俊宏 县司法局局长
陈伏龙 县财政局局长
任 河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
陈 志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冯昭奇 县住建局局长
左致远 县交运局局长
敬成明 县水利局局长
周 刚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蒋 黎 县商务经合局局长
张光照 县文广旅游局局长
汤 斌 人行蓬溪支行行长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县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涉及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发改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蒋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能职责,负责抓好全县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调整或职务变动,由其接任同志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蓬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