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境保护局开展2016年环境统计工作执法自查
根据省环保厅、省统计局《关于开展2016年四川省环境统计工作执法检查的通知》(川环发〔2016〕1541号)文件精神,县环境保护局针对2016年国控重点污染源直报工作,深入开展了环境统计自查自纠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为切实做好射洪县环境统计执法工作,构建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工作环境,做好本次环境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县环境保护局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以相关股室负责人、2名高级工程师、1名工程师为成员的统计自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环境统计自查工作。
二是对照要求,严格自查。为进一步做好环境统计执法工作自查,县环境保护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重点对环境统计基础工作和2016年以来执行统计法律、法规情况和主要环境统计数据质量进行了自查。并按照检查内容,对照环境统计基础工作建设情况和各项指标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等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核实,填好自查表。
下一步工作中,县环境保护局将针对前期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不断加强环境统计人员的法规学习和业务培训,做好统计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统计工作制度和统计台帐,全面提高数据质量,为环境保护统计事业做出应有有的贡献。(县环境保护局 李兴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