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扎实开展医用氧安全排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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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16日发表
为切实保障辖区医用氧使用安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从7月19日至7月26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医用氧安全情况排查。
对全县内的县级医院、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及使用医用氧的其他医疗机构购进使用的医用氧(液态氧或气态氧)购进票据、供应方证照资质、产品检验报告、储存环境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打击医疗机构使用无《药品生产许可证》、无药品批准文号生产企业供应、过期的氧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医用氧安全使用环节。同时,对平安制氧厂加强规范指导,把好源头关安全。
检查中,共出动执法人员98人次,检查医疗机构43家次,未发现有医疗机构使用无《药品生产许可证》、无药品批准文号生产企业供应的氧。(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吴佳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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