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四项措施推动争取上级资金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争取资金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陈伐任组长,各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预算科,负责“九件大事”项目资金争取的牵头工作,及时收集、研究争资政策与信息,归集、建立项目库,按月通报争取资金工作情况。
二是开展厅市合作,积极加强对接。以省厅开展“三级联创”和创建“五好”支部等活动为契机,积极争取省厅10个业务处室与我局及相关区(县)、园区财政局签订合作协议,通过开展合作共创活动,搭建交流平台,进一步加强对接、增进感情、掌握信息、争取支持。
三是研究考核办法,建立激励机制。研究起草了《遂宁市市直部门赛能赶上争取资金绩效考核和激励办法》(待审),将各部门争取上级资金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根据各单位争取资金效果给予基础性和奖励性工作经费补助,对争取省上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相关资金有突出贡献的单位给与特殊奖励,充分调动市级各部门工作积极性。
四是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取得实效。各科室定期反馈项目申报工作情况和省厅对口处室的资金分配工作动态。局争取资金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通报情况、研究政策,督查项目落实情况,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工作动态,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