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次开展乡镇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审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办国办印发《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做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改革试点工作,促进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我市将首次对5个县(区)5个乡镇的8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开展乡镇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审计。审计时间范围:上述被审计领导干部已离任的,以担任该职以来至离任时止;在任(任中)的,以担任该职以来至2018年6月底止。重点是最近三年,重要事项可延伸审计相关年度。审计涉及的主要部门和单位:当地党委政府办公室,环保、水利(务)、国土、林业、住建、农业、财政等部门,造纸、印染、化工、食品加工、畜禽养殖等重污染及重点监控企业,矿石、河砂、林木及水资源等开采企业和个体。土地整理、垃圾和污水处理等承担生态环保修复治理项目建设及运营单位,必要时延伸审计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目前该项工作已启动,预计九月底结束。
赵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