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管理执法局着力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执法行为
(1)规范全过程记录范围。明确对投诉举报处置、调查取证、行政强制、听证、文书送达、案件处罚、案卷管理等七个环节进行全过程记录。(2)明确全过程记录要素。为准确把握执法过程的记录要求,对调查取证、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文书送达、实施当场处理等四项行为要素进行明确规定。(3)规范全过程记录保存。对城管执法案件办理过程中形成的文字、音视频记录,进行立卷、归档和保管作了明确规定。同时,采用音视频记录的,保存期限原则上应当不少于6个月。(4)规范全过程记录配套制度。印发《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方案》《执法全过程记录数据平台管理办法(试行)》《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系列制度,对音像设备领用、保管、使用,全过程记录视音频保管与储存规定、操作标准等作出明确规定。(5)强化硬件配置。划拨专项经费120万元,新购440台执法记录仪和8台数据采集站,确保一线执法人员每人配备一台执法记录仪。运用前端采集系统(执法记录仪)、数据采集终端(硬件)、服务接口和后端管理系统协同配合的四位一体执法音视频管理平台,推动城管执法在阳光下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