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区环保局关于2019年1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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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12日发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月9日起五个工作日。
电话:0813-5528335
地址:自贡市大安区清江井巷95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清洗消毒600万套餐饮具项目 | 自贡市大安区凉高山街牌坊坝居委会10组42号仓库 | 自贡市顺洁餐具清洗有限公司 |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本项目占地3278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清洗车间、包装车间、成品库,化验室等,购置消毒洗碗机生产流水线,气浮机,包装机等设备,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环保设施等。建设规模为:年清洗消毒600万套餐饮具。 | 施工期: 废水: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周边已建生活设施,无生活污水排放。施工期废水不会对周围地表水产生影响。废气:机械设备尾气、施工扬尘在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后,不会对大气环境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噪声:项目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是设备噪声及车辆运输噪声,采取合理措施后,可将施工噪声的影响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且随着施工期结束而消除。固体废物:施工期会产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营运期: 废水:目前,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和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最终排入李白河,待自贡市东部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后,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李白河。废气:天然气为清洁能源,燃烧废气无需处理即可达到《《锅炉污染物大气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要求,因此直接经引风机引至8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恶臭 :餐厨垃圾进行密闭收集,日产日清,定期消毒;污水处理站曝气池采用混凝土盖板进行封闭,恶臭通过1根高于房顶的排气筒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噪声:通过合理布置噪声源;设备选型上使用国内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安装时采取台基减振、橡胶减震接头及减震垫等措施;布设尽量远离厂界,充分利用距离衰减。固废: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垃圾按照相关规定采取分类收集措施,办公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破碎餐具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日产日清,密闭运输;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交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化粪池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一般固废,定期清掏,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产生固废均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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