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自贡市华燃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序号 | 单 位名称 | 申请事项 | 初审意见 | 备注 |
1 | 自贡市华燃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管道天然气 | 经营区域为:自贡市兴隆镇行政区域 | 同意 |
2 |
(公示期: 2018年08月15日至2018年08月28日)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令第583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对自贡市华燃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核验,为保证审查的公正性,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现将审查意见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许可企业申请事项的真实性有异议的,请提出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否则,将视为无效举报。举报材料请于2018年08月28日17时前送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自贡市汇东新区丹桂大街781号,电话:8213526)逾期不予受理。
本公示仅为我局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请企业警惕不法人员审查审批的名义进行非法活动。
联系地址:自贡市汇东新区丹桂大街781号
邮编:***3000
联系电话:0813-8213526
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0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