鄠邑区举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周暨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当好秦岭生态卫士启动仪式
2021年3月第三个星期是我市第八个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周,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宣传教育工作,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2021年3月15日上午鄠邑区在秦岭山下景区管理局太平口村,举行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周暨“保护秦岭生态环境 当好秦岭生态卫士”启动仪式。
此次活动由中共西安市鄠邑区委、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主办;中共西安市鄠邑区委宣传部、共青团西安市鄠邑区委员会、西安市鄠邑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承办;西安市鄠邑区融媒体中心、西安市鄠邑区森林旅游景区管理局、景区管理局太平口村协办。区政府领导、市秦岭保护局领导、鄠邑区秦岭保护局局长滑益平、团区委副书记、景区管理局领导、鄠邑区秦保委成员单位、沿山街办、景区管理局四级网格员、峪口峪道认领单位、西安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志愿者及群众200余人参加了活动。
活动主要以节目表演、发放宣传材料、入户宣传等方式为主,现场设置展板区、礼品兑换区、彩页发放区通过多种形式进一步向群众宣传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首先鄠邑区秦岭保护局局长滑益平同志宣读宣传周工作方案;区森林旅游景区管理局分管领导、志愿者代表分别表态发言;随后区政府领导向峪口峪道认领单位志愿者代表授旗,并致辞宣布鄠邑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第八个宣传周启动仪式正式启动。启动仪式完成后,区领导及志愿者到指定地点开展保护秦岭捡拾垃圾活动。本次活动将持续七天,主要以展板展示、入户宣传、悬挂横幅、宣传车循环播放等形式在沿山村庄、旅游景区等人员集中场所进行巡回宣传。
此次活动是鄠邑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批示精神重要举措,充分利用此次活动,进一步向群众解读《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相关条款,介绍秦岭保护相关案例,使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进一步增强,动员全社会关注环保、支持环保,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营造人人、事事、时时参与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