鄠邑区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实施一周年宣传月暨清洁秦岭行动活动启动仪式顺利举行
2021年7月1日,是《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实施一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加强对《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宣传。6月29日上午,西安市鄠邑区在蒋村街道柳泉口村举行《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实施一周年宣传月暨“清洁秦岭行动”活动启动仪式。
活动首先由鄠邑区秦岭保护局局长滑益平同志宣读《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施行一周年宣传月暨“清洁秦岭行动”实施方案,然后由志愿者代表宣读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倡议书。
本次活动主要以节目表演、发放宣传材料、“长卷绘秦岭”,现场设置展板区、彩页发放区,通过多种形式进一步向群众宣传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启动仪式完成后,现场志愿者、活动参与人员纷纷拿起画笔,在长卷上描绘出眼中、心中的秦岭美景、植物等,一笔一画深情地表达出对秦岭的喜爱之情,寄托保护秦岭的决心和希望。此次活动将持续两个月,主要以展板展示、入户宣传、宣传车循环播放等形式在沿山村庄、旅游景区等人员集中场所进行巡回宣传。
鄠邑区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陕西省和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宣传教育工作,先后印发省、市《条例》、应知应会宣传册手册、彩页等12余万册,创新印制农民画宣传资料3万余张,进一步加强了广大市民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意识。在实际工作中,立足保护,持续用力,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全方位抓好“五乱”整治,综合治理秦岭峪口峪道、小水电站、农家乐、矿山治理。在过去的一年里鄠邑区按照“新基建、新治理”的新思路和“适用、实用”的原则,建成了全省区县第一个秦岭智慧管控中心,实现“天空地”全方位管护秦岭,并创新实行了全区15个峪口“红黄绿”三色分类管理。
此次活动鄠邑区进一步向群众解读《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相关条款,介绍秦岭保护相关案例,使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进一步增强,动员全社会关注环保、支持环保,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营造人人、事事、时时参与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