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关于对西安市临潼区文化路六点半生活超市经营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依据西安市临潼区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对西安市临潼区文化路六点半生活超市经营的花白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甲胺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芸薹属类蔬菜质量指标要求。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7年6月19日,西安市临潼区食药监局收到西安市临潼区文化路六点半生活超市经营的花白的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工作,要求经营单位立即停止经营花白。
经查:西安市临潼区文化路六点半生活超市购进花白时未索要供货商的相关资质证明,不能提供供货者相关信息,只留存了购买票据,共购进花白10kg,期间已全部销售完毕。
西安市临潼区食药监部门责成该单位密切关注和收集消费者反馈的相关信息,一旦接到投诉或发现任何不良反应情况要立即处置并向食药监部门报告。
二、西安市临潼区文化路六点半生活超市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部标准限量的使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西安市临潼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西安市临潼区文化路六点半生活超市进行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造成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和整改情况:造成该批次食品不合格的原因其未按照要求履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且未索要产品的合格资质证明。西安市临潼区文化路六点半生活超市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一是更换新的供货商;二是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知识培训,完善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西安市临潼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