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命名更名申报办事流程
一、项目名称
道路名称申报
二、政策依据
《西安市地名管理实施细则(市政府114号令)》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城市道路命名导则〉的通知》(市政发〔2019〕22号)
三、办理原则
地名的命名和更名应当尊重当地历史文化,挖掘地名历史文化内涵,坚持相对稳定、名副其实、雅俗共赏、规范有序、易记好找的原则,反映道路特征和路网关系,突出指向指位功能。道路命名程序为:按投资渠道分级申报、审定。我区财政投资建设的项目在下达建设任务时,应与区民政局进行对接,区民政局将道路建设任务计划提供给所在街道办事处,由所在街道办事处负责拟制初步命名方案上报区民政局,市民政部门负责审核完善命名方案,报市地名委员会审定。
四、申请资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份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街道办事处关于对辖区道路进行命名、更名的请示 | 2 | 原件 | 写明拟命名或更名的道路名称、长度、宽度、起止点、以及道路简图。 |
2 | 《关于对辖区道路进行命名、更名的请示》情况说明 | 2 | 原件 | 写明拟命名或更名的道路名称的缘由。 |
五、办理程序
我区道路命名程序为:
1、由所在街道办事处负责完成实际踏勘,拟定命名方案并上报区民政局。
2、区民政局在网上公示拟定命名方案,征求群众意见(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3、征求意见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区民政局组织专家论证。
4、专家论证后10个工作日内,对命名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上报市民政局。
六、办理期限
所在街道办事处于10个工作日内上报拟命名、更名道路方案于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七、受理地址:未央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未央大厦B座12楼1227室
联系电话:86285277
地铁路线:地铁2号线龙首塬站
公交车路线:方新村站,36路,K36路,37路,39路,202路,K202路,228路,236路,266路,600路,609路,618路,711路,719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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