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组织开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培训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提升碑林区生态环境领域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水平,使大家进一步熟悉掌握最新法律、法规及条例等知识,7月7日下午,针对2021年1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将于7月15日正式施行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组织分局全体在编干部、各街办从事生态环境保护中层干部及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了培训。会议由分局三级调研员史忠林主持。
会前,首先给参会人员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9类生态环境法规、条例等学习资料。
随后,由分局外聘法律顾问——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 王虹蕴律师从修法背景、意义进行了讲解,围绕《新修订法八大亮点》、《环保执法典型案例》和《环保执法规范性》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尤其是对修法八大亮点、近年来生态环境领域4起典型案件的处理方面,王律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紧贴实际的案例进行了详细讲解剖析,针对性、指导性都很强,对与会人员带来深深启迪。
会后,与会人员进行了互动交流和咨询,针对日常执法重难点等问题王律师逐一进行了解答,交流互动环节人员参与积极踊跃、气氛热烈,对培训活动起到很好助推作用。
此次培训,既对全区生态环境领域执法人员搭建了一次相互学习交流的平台,又对指导大家下一步如何依据“新法”开展工作提供了遵循,对提升业务能力,推进“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和辖区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建设工作开展,促进生态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