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碑林局及时查处违规销售保健食品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09日发表
4月16日新城区食品药监局接到12331转办的群众举报,近日在省科技馆2楼有保健食品违规宣传活动,因销售地点在碑林区,我局执法人员立即与碑林局沟通进行联合查处。
17日14点整,两支执法队伍同时出击,分别到达省科技馆2楼会议室、兴庆路9号大厦。我局执法人员在省科技馆培训处负责人配合下,仔细勘查了2楼会议室,未见保健食品和宣传资料。执法人员又对活动组织者作了调查笔录,他承认15至17日上午宣传过保健食品元生泰牌灵芝孢子油软胶囊,但从未在现场销售,目前活动已结束,其回答得到培训处负责人的证实。执法人员向活动组织者和培训处负责人作了法律法规宣传,要求任何时候都不得以会议方式销售保健食品、不得有虚假宣传行为。
同时,碑林局执法人员已在销售地点查扣了一批保健食品并进一步调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06 14:19:4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