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2020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查前公告
为深入贯彻全国经济工作会议和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国家宏观调控重点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财政部门作为会计工作职能作用,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体责任。根据《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市财函〔2020〕1314号)要求,区财政局结合我区实际,拟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从2020年9月3日至10月8日联合开展2020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检查目的
为进一步明确代理记账执业要求,保证执业质量,规范代理记账业务,推动代理记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提升代理记账机构会计信息质量。
二、检查代理记账机构名单
1、西安金口袋财税有限公司
2、西安华众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西安旭晨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西安宇鑫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西安成景行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6、西安天之蓝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7、西安博信财务代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8、西安诺诚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9、西安悦俊财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三、检查主要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陕西省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重点关注代理记账机构是否建立健全单位内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代理记账业务操作规范》《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落实;执业人员是否具备职业资格,是否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承接及开展业务是否规范、会计档案管理是否规范等情况。
四、检查时限
公示之日起至2020年10月8日结束。
五、现对以上代理记账机构开展财政监督检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电话:029-87437316,新城区财政局监督检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