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塔区食品药监局持续开展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2019年春季开学之际,为了切实做好学校(托幼机构)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按照《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学校(幼托机构)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雁塔区食品药监局在前期积极部署的基础上,持续深入开展春季开学期间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一是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利用QQ群微信群等现代通讯手段,在学校食堂监管工作群里向辖区学校食堂下发通知,要求学校切实夯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立即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是迅速行动,排查隐患。及时下发《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学校(幼托机构)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辖区各食药监所立即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同时,采取错时监管,即在上午11:30-12:30、下午16:00-17:00时段内,加强对校园周边小餐饮、小食品店、小摊贩等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经营三无食品、五毛零食及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做到不留死角、不存盲区。
三是督导检查,保证实效。2月25日起,雁塔区食品药监局分别对等驾坡、大雁塔、小寨、长延堡、电子城所辖范围的西安特立实验小学、西安市四十五中学、吉祥路小学、877子校等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40余家进行了督导检查,重点对证照持有,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食品安全岗位制度、索证索票及台帐登记记录、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和报告等制度落实进行检查。对于部分学校食堂存在“三防设施”不健全、留样记录不规范、水池功能标识不全;周边部分食品经营单位存在健康证过期、食品落地堆放、餐厨废弃物处置记录登记不规范等问题,执法人员责令限期整改,并现场进行业务指导。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在持续开展食品安全检查整治的同时,采用多种形式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宣讲活动,通过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共造良好氛围,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