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雁塔分局关于2019年9月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雁塔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9月2日-2019年9月6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29-85458813 传真:029-85458808
通讯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健康东路50号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雁塔分局(71006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西安邦恩商贸有限公司 | 木质包装箱生产项目 | 西安市雁塔区电子西街3号生产力大厦A座6层08室 | 西安桐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西安邦恩商贸有限公司租赁锦江木器厂厂房,开展木质包装箱生产项目。厂房占地面积 230平方米,共分为办公区、成品区、抛光组装区、锯切区、原料区。项目总投资 50 万元,预计年产木质包装箱1000个。 | ⑴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及预测内容,木粉尘经移动式除尘设备处理后木粉尘排放量为0.034t/a,排放速率为 0.014kg/h,确定项目大气评价等级为二级评价,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限值要求。 ⑵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不设置食堂和住宿,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上班过程盥洗废水,共计 71.4m 3 /a,生活污水依托锦江木器厂污水排放系统排入市政管网,再排入西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⑶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项目建成后,对厂界影响最大的是西厂界和南厂界,达到为57.3dB(A),其次是东厂界为 56.9dB(A),北厂界为 48.6dB(A),项目对厂界的贡献值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 类昼间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建成后西安北侧文达学校噪声值为 54.4dB(A),根据预测结果,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2 类标准。综上项目运行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⑷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产生的木料、木屑及粉尘收集装置收尘。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1.92t/a,木材加工过程产生的木屑、木料约 2t/a,木粉尘0.191t/a,生活垃圾利用垃圾桶分类收集、固定地点堆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收集的木粉尘、锯切产生的废木料、木屑均由木材厂回收利用。 | 本项目为报告表类项目,未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