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确保6月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
拉萨河及骨干河流、湖泊既是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资源,也是饮用水供给的重要保障,更是西藏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日,记者从市水利局获悉,我市将确保6月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
建立健全河长制领导体系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各县区正在积极制定本辖区骨干河流、湖泊河长制实施方案。
我们要求方案既要结合本县(区)实际,又要结合区、市河长制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务必于3月中旬前报市河长办审核。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说。不但如此,我市将尽快建立健全河长制领导体系,各县(区)将尽快成立以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抽调专人成立办公室,负责河长制日常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和三级联动原则,确定骨干河流和湖泊的河长,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把责任落实到市、县(区)、乡(镇)河长身上,层层签订责任状,使每一段河流有人管、有人治、有人护,出现问题有人负责。
据了解,我市还将不断强化监督考核,制定河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监督各项措施和任务得到有效落实,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对各县(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年度考核内容。为此,市水利局也将专门成立河长制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局领导作为组长,专抓此项工作,抽调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同时协调各县区、各部门形成合力,确保河长制工作顺利推进。
确保6月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全面推行河长制,将进一步加强拉萨河及骨干河流、湖泊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保护好拉萨人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水资源。我市将确保6月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该负责人说。
据了解,在全面推行河长制的过程中,我市将不断加快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机制,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形成全民参与的大格局。同时建立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整合现有涉水财政资金,设立河长制工作专项资金,协调解决拉萨河及骨干河流、湖泊水环境综合治理所需物资设备、基础设施,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水环境治理项目资金补助,确保满足拉萨河水环境治理工作需要。
责任编辑:卢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