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仓街道积极开展对参与新农合医疗的独生子女家庭实行缴费补助工
根据市计生局统一要求,为做好对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独生子女家庭实行缴费补助工作,金仓街道自5月8日开始,对辖区内所有符合条件的家庭进行摸底调查。
“此次缴费补助的对象必须是居住在莱州市内的莱州户籍人口,且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独生子女及其生身父母。”金仓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站长刘永娣表示,“独生子女家庭包括:女方年满49周岁,只要符合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或者无子女的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无论是否办理独生子女证都是独生子女家庭;再或者现存一个孩子,且不符合办理二孩生育证条件的或者符合办理二孩生育证条件的并且已办理独生子女证的也属于独生子女家庭,这几种情况均在摸底范围。”
据了解,此次摸底调查工作先由金仓街道辖区内14个村庄的妇女主任对符合条件的家庭进行摸底、梳理,再由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工作人员根据各村上报情况进行家庭入户走访,对摸底信息进行进一步核实。在补助期间,一旦出现补助对象死亡、户口迁到莱州市行政区域范围之外、独生子女本人登记结婚的(其生身父母继续享受)或者享受补助后又生育或收养子女的(以前享受的补助要予以追回)都将终止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