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人社局学习贯彻人社部31号令多措并举抓早抓实倡树新风
2017年2月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117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 31号令),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在人社部12号令的基础上,对近年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的加以规范,是相关考试法规的完善和创新,为今后处理考试违纪违规行为提供了明确且具有可操作性的法规依据。莱州市人社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研讨,坚持先学一步,深学一点,努力内化于心,外化于形。与此同时,莱州市人社局就组织全市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学习贯彻人社部 31号令进行专门部署,采取多项措施抓早抓实,倡树考试新风。主要做法是:
一是在全体专业技术人员中进行广泛宣传,组织集体学习,使专业技术人员熟悉规定内容,领会精神实质,切实增强遵纪守规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各单位切实履行审核推荐职责,把好报考条件关,分工职能部门专人负责,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认真审核把关,强化责任,严明纪律,杜绝任何形式的违纪违规行为。三是在报考推荐时和参加考试前,各单位及时对报考、应试人员进行诚信应试、考风考纪教育,维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正常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树立专业技术人员良好形象。
莱州市人社局将学习该规定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抓学习促落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端正考风,严肃考纪,推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创树风清气正、公平公正的人事考试社会形象。(邱奉春、孙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