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多措并举开展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一是将清欠工作纳入常态。加强对建筑企业的日常监管,设立清欠举报电话,及时处理农民工来电来访问题,对拖欠问题做到“件件有人管,事事有落实”。
二是建立联动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工协作、统筹安排、上下联动”的要求,建立完善了应急处置预案。在具体工作中,市人社、公安、总工会等部门配合联动,保障了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发放。
三是开展法律宣传。通过召开建筑行业工作例会议以及日常监督巡查,向用工企业宣传《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向农民工宣传《农民工维权知识》等法律法规,提高用工企业用工及农民工的法律维权意识。
四是组织专项检查。不定期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农民工工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实施重点监控,制定化解方案,落实处理责任,确保问题得以解决。
五是实行“黑名单”制度。规定凡参加我市建筑活动的企业,须缴纳履约保证金,拖欠农民工工资将被扣罚,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将被纳入“黑名单”,今后不得参与市域的项目建设。
六是加强资金监管力度。在房开项目贷款资金拨付过程中,资金首先必须满足工程项目建设及工人工资,并经过我局调查审核后才能拨付。
七是加大房开资金连环约束。通过加大对房开企业营销资金的监管,督促房开企业加大对参与商品房建设的建筑企业的资金约束,通过层层督促,将农民工工资被拖欠风险降到最低。
截止目前,我局共受理农民工投诉案件27余起,清理解决拖欠民工工资810万元,惠及农民工1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