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四并重构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为切实做好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招远市安监局坚持“四并重”推进安全长效机制建设。
一是专项安全监管与综合监管并重。在坚持做好危险化学品等行业专项安全监管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安监局协调作用,通过夯实监管职责、强化目标考核等措施,积极协调推进其它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二是宽松服务与严格执法并重。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指导服务”,一手抓“严格执法”,正确处理宽松服务与从严履职的关系。在坚持做好指导服务、着力打造“服务型安监”的同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对重大安全隐患严格实行挂牌督办,坚持执行上限处罚,确保执法力度不打折扣。
三是事故处理与超前预防并重。坚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生产安全事故,从严查处谎报、瞒报等违法行为。立足源头防范,认真组织和深入开展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全知识培训、事故警示教育、应急救援演练及隐患排查治理等活动,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操作水平及自我防范能力;强化隐患整改治理,严格督促涉患企业加大隐患治理投入,及时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预防事故发生。
四是抓常规工作与抓死角死面工作并重。在持续抓好安全监管各项常规工作的同时,严格细节管理,积极研究探索特殊行业安全监管的有效途径,强化分析调研,着力***、应对新生领域内安全监管的难题与挑战,完善监管网络,狠抓盲点治理,坚决堵塞监管漏洞,确保监管无死角,责任无空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