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蓬莱分局开展全市机动车维修行业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为提高全市机动车维修行业污染防治水平,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改善环境质量,近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蓬莱分局下发了《关于对全市机动车维修行业进行环境综合整治的通知》,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环境综合整治,要求机动车维修单位必须达到下列环保要求。
一是具备环保手续,未办理环保手续的机动车维修单位到蓬莱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咨询并办理环保手续。
二是建设符合要求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废机油、废滤芯、废铅酸蓄电池、废漆渣等危险废物必须分别存放于暂存库内;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危废合同;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局污染控制科备案。
三是喷烤漆房必须配套挥发性有机物(VOCs)废气治理设施并正常运行,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废气治理设施需建立运行记录,并委托有资质单位按照环评规定的频次进行监测。
截止6月30日未完成整治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将由所在地街道或乡镇政府按照“散乱污”整治的有关规定进行清理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