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家街道党建聚公益合力惠民生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开始啦
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强化“三社联动”,推进城市社区治理创新与和谐社区创建,充分调动社会组织、社区、社会工作者及其它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满足城市居民多样化服务需求,初家街道现面向各社会组织,广泛征集2020年度社区公益创投项目。
一、活动主题
“党建聚公益,合力惠民生”。
二、项目范围
(一)凝聚初家
社区党建类项目。聚焦社区党建、楼宇党建、网格党建、区域化党建、红心物业等主题开展的各类服务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社区的特点,有助于打造党建特色品牌,形成党建凝聚力的服务项目。
(二)宜居初家
社区建设类项目。改善社区公共环境,培养社区居民绿色环保、垃圾分类理念的项目;围绕社区公共空间改造,提升居民居住环境,改善社区形象的项目;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公共秩序问题,开展的各类服务项目。
(三)善意初家
社区民生类项目。关注社区特殊群体的需求,对老年人、儿童、青少年、妇女、残疾人等各类弱势和困难人群,开展扶贫帮困、心理疏导、生理健康、亲子关系、婚姻家庭、康复就业等各类专业服务,帮助各类弱势和困难人员走出困境,提高生活质量与品质;关注邻里关系维护、助餐助医服务、学生课后托管、急救知识普及等社区问题的项目。
(四)文明初家
文艺文化传承类项目。关注社区居民的文艺、文化需求,在七一、八一、十一、端午节、重阳节、中秋节等节日组织社区文艺爱好者开展文艺演出,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的项目;组织文学、书法、摄影等爱好者进行文艺创作和展出,提高社区居民文化修养的项目;关注中国传统文化,组织社区居民参与剪纸、泥塑、版画等学习,传承传统文化的项目;发掘社区各类文艺人才,通过开展文艺课堂,提升群众艺术水平,依托骨干人才,组建社区文艺志愿者队伍自主开展文艺活动。
(五)和谐初家
社区融合类项目。关注居民联结、社区文化融合,打造具有初家街道特色的社区公益氛围,主要包括为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以及其它有助于宣扬公益理念、促进社会发展进步的公益项目。
(六)治惠初家
社区治理类项目。引导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提高居民自治意识的各类项目;引导邻里互助,营造熟人社区以及帮助外来人员及其他特殊群体融入社区的各类服务项目;开展社区分类治理,指导并探索不同类型住宅小区治理模式的项目;能够不断调动社区内生动力,挖掘圈子领袖,帮助社区就地孵化社会组织的各类项目。
三、实施主体
主办单位为初家街道办事处,负责公益创投活动的牵头组织。
承办单位为初家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公益创投活动的组织实施,公益创投项目的初评、日常监督和绩效评价。
实施单位为确定资助项目的社会组织,负责实施公益创投项目,报送项目实施进度,严格资金使用管理,确保项目顺利推进。项目实施地为初家街道所辖城市社区:绿色家园社区、迎春佳苑社区、锦绣好家社区、凤凰社区(含四季花城工作站);服务对象为初家街道辖区城市社区居民。
项目评审单位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街道邀请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等单位领导和驻街道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工作者、高校专家等组成。
项目评估单位为主办单位聘请的第三方评估机构。
四、申请主体及条件
(一)申请主体
依法在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类社会组织。
(二)申请条件
1.社会组织在民政、行政审批部门登记成立且依法注册,年检合格,机构和负责人均无不良记录;
2.必须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且具备申请项目的相关设施条件;
3.至少拥有一名财务人员负责申请项目的财务核算;
4.至少拥有一名专职工作人员(有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优先);
5.能自筹资金并且自筹资金占项目总资金一定比例的项目优先;
6.已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优先;经民政部门评估,获得等级的社会组织优先;有已开展实施社会服务项目的经验,具有良好信誉的社会组织优先。
五、项目管理
(一)项目申报(时间:2020年4月9日至4月19日)
1.发布公告。街道通过发文、公众号、报纸等形式向社会发布公告,征集公益服务项目。
2.项目设计。各相关社会组织参考发布的公益创投项目范围,对接街道4个城市社区,与社区充分沟通,在深入了解社区需求和亟须解决问题的基础上,与社区共同研究并设计出可操作性强的项目。2020年4月20日前,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初家街道2020年度公益创投项目申请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开户许可证、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新闻媒体对本社会组织进行宣传报道的稿件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有相关专业人才的、取得相关荣誉奖励的社会组织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书面申报材料需加盖公章;每个登记社会组织申报项目数最多不超过2个)
(二)项目评审(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
1.项目初审。承办单位于2020年4月23日前对申请项目的社会组织资质、服务内容等情况进行初审。
2.项目集中评审。初审评选出入围项目并组织培训,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初审通过的项目进行现场路演、评审答辩,确定拟定支持项目及资助金额建议方案。
3.社会公示。将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决定资助方案。公示结束,报请初家街道办事处讨论研究决定最终资助方案后,向社会公告资助方案。
(三)项目实施(2020年5月至11月)
1.签订合同。办事处组织各社区根据评审结果与公益服务项目承接方签订合同,明确项目实施时间、范围、内容、服务要求、资金支付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2.资金拨付。签订合同后,先拨付资助资金的30%,项目中期评估合格后再拨付30%,项目结束时根据评估结果支付余款。不合格项目将取消后期扶持资金并不得参加街道2021年度社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
3.实施监督。承办单位将督促获选项目承接方严格按照合同组织实施,对项目进行监督和绩效评价,及时掌握项目的有关情况,加强对资助项目实施监督,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进度推进项目。
4.公开项目信息。适时向社会公布项目的进展情况。获选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在项目实施区域内醒目位置公示项目情况,随时接受第三方对项目实施进展、经费使用等情况的监督,同时要在报纸、网站等媒体上登载一篇以上宣传报道。
5.项目实施期限。2020年5月1日——2020年11月30日。
(四)项目评估
项目评估计划实施中期评估和结项评估。中期评估在2020年8月份进行,结项评估在2020年12月份进行。评估采取自查评估与第三方实地评估相结合。承办单位要把认定为服务对象满意、组织运行良好、且有推广意义的项目,作为优秀公益创投项目,向有关单位推荐,并将示范项目和优秀项目向社会公布,同时进行集中宣传。为保障项目规范推进,办事处将会同有关单位适时对2020年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
六、资金安排
安排城市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专项经费用于2020年度公益创投项目。获选的公益创投项目,经费资助原则上不超过3万元,确因项目需要,可适当增加,但最高不超过5万元。为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能,街道办事处和各城市社区将对资金的使用实行全程的严格监管。
七、有关要求
项目资金资助的服务活动、手册制作等,应当以显著方式标明“莱山区初家街道公益创投项目资助”标识。项目约定周期内未能完成项目服务和项目资金使用的,可以申请项目延期一次,延长时间不超过2个月。如果延期仍未完成,将不能参与下一年度街道公益创投项目申报。
八、联系方式
初家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电话:6710648
邮箱:263023093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