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山区检察院被评为2015年度烟台网络新闻宣传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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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6日发表
3月18日,2016年全市广播电视宣传工作会议召开,会上,莱山区检察院被评为2015年度烟台网络新闻宣传先进集体,李华同志被表彰为优秀通讯员。
2015年,莱山区检察院紧紧围绕上级部署,立足检察职能,始终把握正确的新闻宣传舆论导向,以提高检察工作的司法社会公信力和社会满意度为着力点,唱响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科学稳定发展的主旋律,积极开展新闻宣传工作,全年共在各类新闻媒体发表稿件266篇,同比增长72%;依托“两微一端”平台,发布检察动态、原创微文、法治时讯等1620条,圆满完成了新闻宣传和网络舆情引导工作任务,传播了莱山检察好声音,传递了莱山检察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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