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机制提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质效
莱山区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环节,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发挥其在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上的积极作用。2019年莱山区通过“三项机制”的运行,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一是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机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完善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立行政复议体制外专家参与案件和解、调解的全新审理模式,有效地运用调解、和解手段化解行政争议,使行政复议“定纷止争 案结事了”的作用进一步显现。
二是完善自我监督机制,有效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各行政执法部门应加强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力度,并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执法监督前置关口作用。定期分析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普遍性问题,采取及时有效地措施加以改进,防止因违法行政导致行政争议的发生。
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杜绝“告官不见官”现象发生。通过组织开展行政诉讼案件庭审观摩等方式,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力。落实区政府各部门应诉案件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通过机关负责人参与庭审,进一步增加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的沟通交流,促使矛盾纠纷得以及时有效化解,更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对法治建设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