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建局积极加强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管理工作
近日,区住建局对全区36家已核发《山东省建筑企业劳动保险金管理手册》的建筑企业进行年审,进一步加强我区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的管理,确保养老金的安全运行。
本次审查根据省、市相关部门要求,对2012年8月底前已办理《管理手册》的建筑企业全部进行年审。参加年审企业需提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社保部门出具的2012年度企业参保人数证明或企业参保人员花名册、2012年连续6个月(1-6月份)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金的***等。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区住建局劳保站召开了全区劳保工作会议,详细布置任务,规划工作进度,明确提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为年审不合格企业:1、被有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2、企业参保人数达不到核定拨付等级要求的;3、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4、不按规定用途使用拨付、补贴劳保金,有挪用、挤占现象的;5、不为参保人员及时缴纳职工养老金的;6、不符合其它有关政策规定的。
此次养老保障金《管理手册》年审工作涉及面较广,直接关系建筑企业职工的利益保障,为切实做好审核工作,区住建局积极加强组织领导,深入企业一线调查摸底,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针对企业缴纳社会保险金情况,重点核对企业参保人数和缴纳***等,保证数据真实性,杜绝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目前,相关工作正在加紧进行,对年审不合格及未参加年审的建筑企业,将收回《管理手册》,并停止拨付劳保金。(李天惠)
责任编辑:于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