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劳动保障部门争当排头兵活动作用凸现
利津县劳动保障局结合部门工作,把争当排头兵活动的落脚点放到推动工作上水平、上台阶上,进一步深化、细化各项目标,围绕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劳动维权等民生问题,以“创建群众满意窗口单位,争当文明先进个人”为载体,深化丰富“争当排头兵”活动内容,强化争先创优意识和服务意识,初步形成了务发展之实、干发展之事、创发展之绩的浓厚氛围,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劳动维权工作进一步加强。以《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仲裁法》实施为契机,狠抓劳动监察执法和争议仲裁队伍建设,加大劳动执法力度和密度,积极推进劳动保障“一体执法”,完善劳动仲裁“一步到庭”,努力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1-4月份,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以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带资、不缴纳社会保险为重点,检查各类用人单位22家,督促补签劳动合同600人,补缴各项社会保险缴费30余万元,处理劳动争议案件7件,认定工伤13起,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0余起,妥善处理了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有效地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维护了全县的社会稳定。
(二)社会保障工作初步推进。各项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继续扩大。1-4月底,全县企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5403人、8116人、23585人、14006人、14749人、9653人和11321人。为全县1680名企业离退休职工发放养老金921万元,为1811名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2527万元,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农民459人,领取基本养老金20万元。
(三)城乡劳动就业平稳运行。强化就业服务和管理,针对不同群体的劳动者,依托企业和职高,认真做好创业培训、再就业培训,1-4月份举办各类培训班7期,培训失业人员331人,培训农村劳动力913人。通过落实就业援助、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等措施,着力扩大就业规模,提高就业质量。落实“4050”人员社会保险补贴360人,换发失业证3116人,办理再就业优惠证1103人。转移农村劳动力20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