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限塑工作有成效
自2008年6月1日开始实施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工作以来,我县总体执行情况良好,各大型超市、商场均认真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对塑料购物袋明码标价,且大力提倡顾客自带购物袋。
随着宣传工作的大力开展,“限塑令”得到了商业企业和消费者的理解和支持。目前各大超市、商场有偿提供两种购物袋:一种是普通型环保塑料袋,大、中、小3种型号的塑料袋价格分别为每只0.3元、0.2元和0.1元;另一种是环保购物袋,每个价格为1.5元。佳乐购物广场、新世纪超市以及新落成的银座购物广场等大型超市,通过分发“限塑令”明白纸及在收银台对塑料购物袋明码标价,引导消费者养成环保理念。随着“限塑”工作的逐步深入,市民纷纷响应号召,自觉带着菜篮子、手提布袋到超市商场采购,环保理念渐入民心。据了解,广饶佳乐购物广场原先每天要用7500至10000个塑料袋,执行“限塑令”两年之后塑料袋日使用量下降半数以上。同时,县内其他超市每天的塑料袋使用量也大幅减少。(吕宁 胡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