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王晁煤电集团新能发电有限公司25MW污泥焚烧资源综合利用扩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5MW污泥焚烧资源综合利用扩建工程
2、承办单位:山东王晁煤电集团新能发电有限公司
3、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枣庄市台儿庄区邳庄镇新河东侧山东王晁煤电集团新能发电有限公司污泥焚烧发电厂内。
项目新建日焚烧污泥、浆渣(~60%含水量)~728吨(非采暖期设计工况)的流化床污泥焚烧炉1台,额定蒸发量110t/h,配1套25MW汽轮发电机组,并对周围居民小区供热,污泥焚烧减量后的灰渣将作进行综合利用,以实现污泥处理的三废的零排放化,真正实现污水处理的循环利用。
项目建成后,每年将处理每年将处理造纸污泥10.414×104吨(含水60%),处理造纸浆渣11.247×104吨(含水60%),耗用辅助燃煤2.302×104吨(热值6650kCal/kg),供电1.575×108kWh,供热49.039万GJ/a(125万采暖面积),减少了污泥对环境的二次污染和掩埋占地,减少了浆渣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4、项目投资:该项总投资估算为20736.42万元。
5、项目工期:该项目工期18个月,建设起止年限为2017年6月-2018年11月。
二、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及维稳措施
经初步分析,该项目风险因素主要为:政策规划和审批程序、技术经济、生态环境影响、项目管理、经济社会影响、安全卫生影响、媒体舆论导向及其影响。项目建设期间将严格按照山东省环保厅批复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建议的环保措施加强环境保护管理,降低或尽力避免施工对生态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该项目受影响的乡镇村委会(街道办居委会),及受本建设项目影响的居民和相关单位。主要征求公众可能关心的对本工程的建设方案、建设态度、对工程建设期间及建成后的主要环境问题、建设单位应采取的社会维稳措施等的意见、建议及其它参加工程施工、确保参加施工方权益等方面的相关要求。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将书面意见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和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反映,表对25MW污泥焚烧资源综合利用扩建工程社会维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山东王晁煤电集团新能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0632-8050596
地址:枣庄市台儿庄区邳庄镇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