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县出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规划
近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垦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力争2012年前全面建成容就业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社会保障、劳动关系、调解仲裁和劳动监察等服务项目于一体,覆盖全县所有镇(街道)和社区、行政村(农村社区)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
根据建设规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作为基本民生性服务机构,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和实际情况,正常经费纳入县镇(街道)财政预算,工作人员原则上每6000名服务对象配备1人,每个镇(街道)不能少于5人。社区、行政村(农村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人口数在1000人以上的,工作人员原则上按每800名服务对象配备1人;人口数在1000人以下的,工作人员一般配备1人;其正常经费由县级、乡镇(办事处))两级财政共同解决。
行政村(社区)平台将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功能,可以受理就业、失业登记的申请和初审,开展登记失业人员日常管理服务;组织推荐辖区相关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协助开发社区就业岗位,推荐就业困难人员到公益性岗位就业;核对上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资料,组织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和动态管理工作等。在人才服务方面,协助开展本辖区人才开发服务工作,组织推荐各类农村人才参加培训活动;协助开展人才智力下乡服务。在社会保障方面,协助收缴社会保险费、审核领取人员资格和发放社会保险待遇等。同时,还可指导和督促辖区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并进行劳动用工备案;协助开展辖区内劳动关系协调及争议调解;调查掌握辖区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配合专职监察员受理举报投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