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对企业债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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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5日发表
日前,市发改委按照国家和省发改委要求下发通知,对已发债企业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核查,重点核查有无挪用债券资金情况,对挪用的要限期整改,以保证资金合规使用。对确需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应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1765号)要求履行必要的程序后方可实施。企业债券资金使用情况核查将于5月31日前完成。目前我国主要有三大类债券融资工具:(1)企业债,由国家发改委主管;(2)短期融资券与中期票据,管理权限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3)公司债,核准权限在证监会。2011年,我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发行了12亿元的城投类企业债券,华泰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了8.8亿元的产业类企业债券。近期,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资公司和市城资公司正在筹备发行城投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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