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实验学校多措并举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规范办学行为,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前提和基础,是推进素质教育工作的突破口。《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包括办学方向、校务管理、德育管理、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教师管理、评价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卫生管理等十大方面,共四十条。河口区实验学校全面贯彻《规范》等文件,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采取多项措施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取得了很好效果。一是规范学校作息时间。学校严格按照《规范》,制定学生作息时间并严格执行,坚决杜绝违规上课补课,真正把时间还给学生。二是规范课程和课时。开齐开全课程是实施素质教育的最基本要求。因此,该校坚决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全面开齐课程,开足开好课时。三是规范学生的作业量。按照“控制总量、降低难度、优化设计、提高效率”的原则,在控制作业时间的基础上,推行分层次作业、自选作业,提倡探究性、实践性作业,杜绝机械性作业。四是规范考核和评价。严格考试管理,不组织、不参加未经市、区教育局批准的各种统考、联考或其他竞赛、考级等活动;任何级部、班级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健全完善有利于促进教师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提高的科学的教师评价体系。五是规范招生行为。严格遵守省厅关于规范招生行为的要求,不作违规招生宣传,不违规提前招生,不到规定区域外招收学生,不违背“三限”政策招生,不接受已按规定程序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六是规范教材选用。必须使用市教材选用委员会从省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选定的教材,坚决杜绝乱订资料和乱收费现象。(李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