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地招拍挂的制度建设
一、建立统一强制的行政机制
这是工业用地招拍挂制度建设的本质要求。根据当前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竞争的博弈分析表明, 个体的理性行为引致的最终结果是“囚徒困境” 的集体非理性。要解决这种局面,关键要有外在的强制力。不仅要废除以往的协议方式,而且要求所有地方、所有单位和所有需要有偿供应工业用地的出让、转让都必须采用招拍挂方式。具体到当前各地招商引资引发的低价恶性竞争这个问题上,如果没有外在的强制力,即使不同区域之间建立一个工业地价的价格同盟, 也是难以做到的。因此,推行工业用地招拍挂制度重点在于强制和统一,迫使不同区域从个体理性走向集体理性,制定统一的、理性的出让门槛,还原工业用地的实际价值。否则,其效果就大打折扣。与此相配套的是要建立和健全土地市场信息系统,通过信息的整理、分析,把握土地市场走势,及时引导和调控土地市场,并通过供地信息的广泛公开,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土地市场环境。
二、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机制
公开市场信息是形成土地市场公平竞争的基本要求。要实现工业用地的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必须做到三公开:一是公开供地计划,各地根据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市场状况等编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实现以供给引导和制约需求;二是要将工业用地供应的总量、条件等内容提前向社会公开;三是公开分布招拍挂最终结果。
三、建立监督机制
招拍挂要建立社会监督、不同主体的互相监督、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机制,从而实现市场配置资源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