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编办多措并举严控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
为提高编制使用效益,区编办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原则,切实管住总量,降低行政成本,把更多财力用于改善民生。
一是严控机构编制总数。建立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制度。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控机构编制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意见》要求,党政机关在核定的行政编制数额和下达的年度用编进人计划内配备人员;事业编制实行总量控制,不突破2012年底基数并在总量内有所减少。
二是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加强和完善实名制管理。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编制、财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全面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和用编进人计划审核制度。加快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完善全区机构编制与组织、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数据信息共享机制。
三是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制度和程序,凡涉及职能调整以及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的,统一由机构编制部门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将机构设置、编制使用以及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纳入党委、政府督查和镇(街道)、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健全监督检查协调机制,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