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枣庄市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农机局:
为确保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科学高效规范廉洁实施,并根据农业部和省局有关要求,市局研究制定了《枣庄市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全面开展自查工作,逐条理清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情况请于9月25日前报送市局计财科。
枣庄市农机管理局
2017年8月24日
枣庄市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科学高效规范廉洁实施,及时掌握各区(市)政策落实情况、实施进度及存在的问题,根据《2015-2017年山东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和我市《关于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对象 区(市)农机局、购机者、补贴机具经销商。 二、检查内容 (一)补贴范围确定情况。补贴范围内的机具确定是否一视同仁,有无差别对待,敞开补贴和重点补贴机具是否得到保证; (二)补贴机具价格情况。区(市)农机局是否对本辖区内补贴机具销售价格进行调研和监管,是否存在同一时期补贴机具价格高于非补贴机具价格问题,是否存在同一型号补贴机具销售价格差距过高的问题等; (三)补贴受益对象确定情况。补贴受益对象确定是否符合政策要求,是否存在补贴申请有效期限制,上年度受益对象是否一次性集中公示,本年度补贴对象公示是否及时到位等,是否存在超限额、超台套补贴情况; (四)补贴过程管理情况。农机购置补贴档案是否完善规范,是否严格按补贴程序操作,是否按规定核实补贴机具,是否按照要求实行牌证管理;敞开补贴政策是否落实到位;经销商是否存在收取农民身份证等有关证件集中代办农机购置补贴手续、故意发布不实信息误导购机者、有预谋有组织地倒卖补贴机具等行为,是否存在未购报补、一机多补、重复报补等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 (五)补贴机具情况。企业供货机具与归档产品配置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补大供小、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等现象; (六)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补贴资金拨付是否及时,发放程序、补贴受益对象和机具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补贴资金拖延拨付甚至挤占、截留、挪用等行为;当年度补贴资金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资金结转问题等; (七)补贴信息公开情况。各区(市)是否按照要求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相关信息,公开内容是否完整、全面、有效、及时等; (八)延伸绩效管理机制建设和落实情况。各区(市)延伸绩效管理机制各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延伸绩效管理开展情况、补贴档案管理情况、补贴制度建设情况等; (九)举报投诉查处情况。各区(市)是否设立并公布补贴投诉电话、投诉电话号码是否准确、对举报投诉是否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是否向有关部门进行了通报; (十)上年度督导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到位情况。各区(市)是否根据有关要求,对上年度督导发现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是否到位。 三、检查方法及时间安排 此次检查采取面上检查和定点抽查相结合、检查与座谈相结合、实地检查与电话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力争做到分时段、分区域、分层级、高密度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市、区(市)检查同步推进、压茬进行,区(市)自查要求全面、深入、覆盖面广,市里开展检查将以经销商、合作社、购机农户及区(市)农机补贴、结算补贴资料、结算凭证情况等进行重点抽查。 (一)部署启动及自查(8月-9月上旬)。各区(市)要按照检查要求,开展全面的自查工作,逐条理清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及时上报市局计财科。市农机局将组织人员于9月底对全市购机补贴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二)重点抽查(9月中旬-10月中旬)。市农机局将汇同市财政纪检等有关单位,组织精干力量对各区(市)今年来的补贴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其中对资金投入规模较大、自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较多和未发现问题的区(市)开展重点抽查。检查结果好的予以表扬,问题多、整改不力甚至问题严重的,将在全市通报批评,并向所属的区(市)政府反馈,同时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督促整改(10月下旬-11月上旬)。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交流总结,通报监督检查情况,明确整改要求,并对年度补贴情况进行电话抽查。 (四)绩效考核(11月中下旬)。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总体要求,市农机局在全市开展补贴政策绩效管理考核,全面评估各区(市)工作效果。考核结果与下一年度补贴资金和相关项目资金安排相挂钩,对考核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将依规依纪从严处理,追究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市农机局将成立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相关科站参加的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具体由市局计财科组织实施。各区(市)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监督领导本区域内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督检查工作。要落实好“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工作人员直接负责”的责任机制;在补贴申请、公示、监管、抽查、资金兑付、档案管理等方面建立“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制度建设,确保做到目标到岗、责任到人,责权明确。 (二)严格标准。各级要在自查及监督检查过程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覆盖,尤其关键环节和重点事项,要对照政策规定和检查方案要求,深查细究,按照抓早抓小的原则,有效防范工作失误,堵塞工作漏洞,消除各类风险隐患,为购机补贴工作顺利实施提供有力支持。 (三)务求实效。各级要把监督检查工作与调研相结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整改,并认真调查研究,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建议,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促进农机购置补贴这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地生根,加快全市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步伐。同时,要结合监督检查,围绕敞开补贴工作进行一次调研,重点了解基层和农民、农机手对敞开补贴的形式、范围、要求和保障措施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