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重点行业企业申领排污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部令第45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8号)以及《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290号)及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工作要求,纳入我区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重点行业的排污单位应申领全国统一编码的新版排污许可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领范围
在我区管辖区域内,属于2017年和2018年已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任务的火电、造纸等24个重点行业范围中的排污单位,行业类别详见《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试点重点行业和管理类别名录表》(见附表)。
二、申请时限及程序
2019年10月31日之前, 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8号)要求及相关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技术规范,登录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或登记(平台网址为:http://permit.mee.gov.cn),同时向有核发权限的行政审批部门提交通过平台印制的书面申请材料,申领全国统一编码的新版排污许可证,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逾期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一律不得排放污染物。
无证排污是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于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污行为,将依法依规给予处罚。
特此公告。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试点重点行业和管理类别名录表.docx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