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财政补助为农民看病埋单
“多亏有了县里的大病补偿,俺们全家才挺过了这道""坎""呀!”每每谈及春节前领到5万元大病补偿款,广饶县陈官乡北户村农民刘娜总是激动得热泪盈眶。去年底,刘娜15岁的女儿婷婷突患感染性心内膜炎,共花去医疗费14多万元。
广饶县是全国首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目前,参合农民40.5万人,参合率高达98%以上。这个办法对农民“看得上病、看得起病”起到了非常大的帮助作用,但是,“每人每年补偿封顶线为1万元”的规定对患大病农民的帮助却是杯水车薪。
该县领导在走访中发现,贫困户绝大多数是因大病致贫的。他们一致认为,民生工程一定要从百姓最急迫最需要的问题入手。很快,广饶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县级大病补偿管理办法出台。该办法规定:县财政每年拿出不低于200万元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对统筹年度内医药费用达到3万元以上的参合农民进行大病补偿,在常规报销和市级大额医药费救助的基础上,总体补偿比例不低于50%,上不封顶,结余资金转下年使用,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补齐。并随着县财政收入的增加逐步提高县级大病补偿专项资金额度和补偿标准。办法中有一条非常人性化的规定:对年度医疗费达到3万元以上且仍在治疗中的农民进行事前和事中救助,保证大病农民“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病后基本无重债”。大病补偿资金单独建账,独立核算,专项用于参合农民大病医药费补偿。符合条件的参合农民,于每年12月底前向所在乡镇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并及时发放到参合农民。县级大病补偿的补偿对象及补偿金额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县审计部门对补偿资金的收支和管理情况实行专项审计。
据统计,去年,广饶县财政实际支出大病补偿金691.25万元,受益大病户625人,单户最高补偿数额达到19.69万元。为真正撑起农民健康保护伞,今年,该县又将“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列入全年改善民生的惠民实事,决定在市级以上财政补助70元的基础上,县、乡(镇)财政分别补助40元、20元,总体财政补助标准由人均92元提高到130元,总体筹资水平由人均92元提高到160元,高出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标准20元。同时,县里将大病补偿基础资金由300万元提高到600万元,大病户补偿比例由50%提高到60%,以有效减轻农民患大病时的经济风险,提高农民抗大病风险能力,让广大农民就医无后顾之忧,真正摆脱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西牧林 黄晓伟 张志光)
新闻来源:东营日报